潇湘晨报株洲讯 1月2日,记者从醴陵市相关部门获悉,醴陵正着手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烟花爆竹企业的行为。
按照醴陵市纪委、醴陵市监察局于2014年10月份联合下发的《醴陵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烟花爆竹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醴陵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驻醴各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醴陵市各类烟花爆竹企业投资入股的或变相干股分红的、或利用职权干涉执法部门正常执法,为烟花爆竹企业充当保护伞的,将成为此次清理对象。
此次清理工作的清理时限为13个月,从2014年10月份到2015年10月底。清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查办案件4个阶段。
记者刘平 通讯员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