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站1月8日讯(分站首席记者 王鹏 通讯员 刘敏玲 吴国益)半夜潜入蛋糕店内盗窃为抗拒抓捕将店员打伤,竟妄称“门没有关好,店主也有责任”。1月7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批准逮捕。
经查,彭某曾因多次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没有收入来源,2014年12月28日4时许,彭某携带老虎钳窜至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某蛋糕店,从门店未锁实的双开玻璃大门门缝内钻入店内,以蹲姿行走至收银台处盗窃了数百元营业款和一部黑色手机,准备钻出门缝欲逃跑时被蛋糕店员工唐某发现并拦住不准走,彭某为抗拒抓捕将唐的头部打伤,后被增援的群众抓获。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彭某最后竟然妄称店主未将门锁好,他们也有责任,之所以打伤唐某是因为其未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何一起盗窃案件,最后是以涉嫌抢劫罪批逮?检察官解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处罚。本案中彭某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将店员打伤,其行为符合转化型抢劫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