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长沙1月21日报道 今年62岁的易丹青是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教授,2011年4月开始,因市民萧振亚在网上发表的系列不实言论给他带来了巨大困扰,他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并获得胜诉,但萧振亚理应支付的2万元赔偿款和道歉却迟迟未能兑现。1月21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对此案上门执行。
法院去年9月就已经向萧振亚送达了执行文书,但对方一直没有履行。萧振亚承认己收到了执行通知书,但由于对案件的判决不服,所以一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官表示,如果判决有不服可以继续申诉,但是现在并不影响案件的执行。法官要求萧振亚履行义务,一是要向易丹青赔礼道歉,二是要赔偿两万一千多。萧振亚坚持不同意,称让法院再给点时间,“我又向高院申诉了。”因其一直不愿履行,法官只好将他带回法院。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萧振亚与易丹青达成执行和解,愿意支付两万余元的赔偿款和赔礼道歉公告费,由长沙中院联系相关媒体发表致歉声明,费用则由萧振亚承担。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表示,执行费今天就想办法打到法院的账上。(记者刘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