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12月19日报道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发出开展向钟江武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法官认真学习他的优秀事迹和崇高品质,并追记个人一等功、追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钟江武同志生前系郴州市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8月31日,因常年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不幸病逝,年仅41岁。11月26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刊发长篇通讯《八月桂花遍地开——追记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江武》和评论员文章《做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引领者》,光明网同步推出视频报道后,钟江武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作出重要批示:《光明日报》关于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江武同志系列报道生动感人,充分体现了基层法官坚持法治信仰、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把钟江武同志宣传好,激励全国广大法官肩负历史责任、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12月9日,市委书记向力力作出批示:桂东法院院长钟江武的优秀事迹,可歌可泣,感人至深,令人肃然起敬。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钟江武同志一心为公,公而忘我,公正司法,以服务基层群众为根本宗旨,以维护法治和公平正义为最大天职,用行动和生命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诠释了一名司法战线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使命和责任担当。钟江武同志不愧是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通讯员 陈应时 黄金星 张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