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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四年 蓝山县上百万元跨省纠纷终“了难”
2014-12-22 16:06:37
  
红网

永州日报12月22日报道 12月15日,在永州蓝山县法院,一笔上百万元标的的跨省合同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2010年6月,蓝山籍人廖某与河南商丘某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廖某支付合同款780000元,购买商丘某公司的废橡胶专用连续式设备生产线(型号为WJ-9型),及生产方案和工艺操作技术。合同签订后,商丘某公司将WJ-8型设备生产线冒充WJ-9型设备生产线,致使廖某造成经济损失共计799756.4元(经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蓝山县法院2012年8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撤销廖某与河南商丘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廖某返还设备,商丘某公司返还设备款697500元,并赔偿廖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79853元。在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河南商丘某公司以各种理由多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拒不接收廖某归还的机器设备。蓝山法院人员先后四次到河南商丘,要求该公司履行判决,均失败而归。为妥善解决矛盾,蓝山法院派出执行局干警,再到河南商丘,与当地法官一起辨法析理,经过3天的交涉和协调,某公司终于妥协。2014年12月15日,河南商丘某公司的代理律师在当地法院执行局法官的陪同下来到蓝山法院,一次性汇款806622元,并将机器设备全部处理好。一笔上百万标的的合同纠纷,在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划上圆满的句号。(通讯员 唐助国 周智勇)

(原文标题:两地法院联手执结百万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