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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林业局查获刺猬和野鸡 归放大义山
2014-12-29 11:14:10
  
红网

红网常宁站12月27日讯(分站记者 文齐帮 张海)12月26日上午,记者在衡阳市常宁市群英西路发现有人贩卖刺猬。随即,记者向林业局执法大队举报,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查获刺猬一只,野鸡两只。

经执法人员仔细询问,该贩卖者系湖北人,从株洲一养殖场老板处拿货,在湖南各地销售。主要贩卖的有人工饲养的刺猬、野鸡、野鸭等。贩卖者自称,自己贩卖的这些动物,九分貌似野生的,只要顾客不认识,则可卖出高价钱,从50-200元一只不等。

执法者现场现场确认表示,贩卖的两只野鸡、三只野鸭均为人工饲养的,但刺猬无法现场确定,需请相关专业人员确认。并要求贩卖者出示相关证件、手续。

贩卖者在所提供的证件当中,缺少动物运输证。执法人员要求贩卖者带所售动物回局立案。经专家确认,该刺猬系人工饲养,刺猬和野鸡均为国家“三有”动物,且刺猬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

执法人员向记者透露,因该贩卖者缺少动物运输证。则需依法没收“三有”动物刺猬和野鸡,而其神似野鸭的家养鸭子,则不能立案没收。

下午,记者随林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起,将没收的一只刺猬和两只野鸡,归放大义山。

(原标题:常宁林业局查获刺猬和野鸡 归放大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