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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拜"风水大师"学艺两年 因分赃不均反目抢劫师父
2015-01-05 10:48:15
  
红网

正义网邵阳1月5日电 俗话说“教会徒弟打师傅”,此案中的“徒弟”即是这么一个典型。近日,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3000元。

被告人徐某系邵阳市西郊80末农民,初中毕业后即跟着父母进城务工,因怕苦怕累,年年月月,做事的时间还少于玩耍的时间,父母埋怨,自己也很窝火,故其很想找门既赚钱又轻松的“好活”。2013年年底的一次朋友聚会上,徐某结识了一直在外给人看风水的刘某,徐某感觉到这是门好工作,有吃有喝还有红包,就拜刘某为师,准备跟刘某学看风水、宅基地等。不久,刘某即带着徐某到贵州遵义的农村,给人看风水、看宅基地、看坟地、驱鬼治病等封建迷信活动行为,除骗吃骗喝外另骗取3受害人“红包”现金共计1800元。师徒演“双簧”不久因徐坚持要平均分赃致使二人分道扬镳,刘某拿着1800元钱负气“罢工”回了邵阳。

2014年5月21日,被告人徐某在邵阳市街上偶遇刘某,手头正缺钱用的徐即向刘某讨要900元“薪水”,未果。“碰钉子”的徐某即电话叫来陈某(在逃)共同挟持刘某,刘某被迫带二人到自己家商量。因谈判中双方仍存在较大分歧,很快由斗嘴演变成武斗,刘某被陈某砍成轻伤,主动将身上全部的1700元钱给了徐某,然而徐某得寸进尺,拿了钱后竟还威胁刘某,并要走刘某手上戴着的两枚金戒指。得手后徐某、陈某二人仓惶逃离了犯案现场,当月徐某在公安机关的追捕之中落网。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被告人徐某跟师傅刘某在遵义利用封建迷信骗钱虽系诈骗行为,但他们获利赃款总额只有1800元,而诈骗罪的立案起点金额是5000元,所以徐某、刘某在本案中未被追究诈骗罪。(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