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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男子主动上交两支鸟铳 被判刑三年
2015-01-07 07:56:15
  
红网

1月6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法院通报,当地一男子继承其父亲留下的两支鸟铳,近日经公开审理,该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马某做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

马某向法庭供述,十多年前他父亲去世后,他继承了两支鸟铳。他偶尔利用农闲时间上山打打野兔和山鸡。2013年5月,他无意中听说这可能触犯法律,便主动到公安机关上交了这两支鸟铳。经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他所持有的两支鸟铳全部被认定为枪支。

2013年7月17日,马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由于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马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2014年6月25日,法院决定将其逮捕。四个月后,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后,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马某做出了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马某表示不上诉。(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