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闻网1月6日报道 (通讯员 王芳) 三五好友结伴宵夜本是件快乐的事情,但因脾气火爆瞬间“好友”结伴成为“狱友”。近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唐某某、艾某某寻衅滋事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艾某某均系临武县人,30岁左右。2014年8月31日,唐某某、艾某某、谭某某(在逃)三人到临武县东云路附近一宵夜店吃夜宵,三人在店外坐稳后开始点单。熟料点单过程中,三人与宵夜店老板娘发生争吵,三人大嚷老板娘服务态度差,谭某某更是将桌上的茶水摔洒在地上。宵夜店老板黄某听到争吵后从店内出来,三人随即与黄某争执起来,黄某为平事端便回到店内,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等三人不依不饶紧随黄某进入店内,并动手砸店内的桌椅,黄某无奈躲入厨房,唐某某三人见状也跟入厨房,不问青红皂白开始殴打黄某。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更是在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砍向黄某,犯罪嫌疑人艾某某、谭某某对黄某也是一顿拳打脚踢,三人的行为不但造成黄某身体多处部位受伤,而且引来数百人围观。犯罪嫌疑人艾某某被宵夜店老板黄某某当场抓住,唐某某、谭某某见势不妙,溜之大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于同年10月27日被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分局抓获。经鉴定,被害人黄某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查起诉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