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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变更抚养关系 公堂上演温馨父女情
2015-01-07 09:55:43
  
红网

湘潭晚报1月7日报道 前不久,湘潭湘乡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在法官的努力下,庭审现场上演了一幕温馨感人的“父女情”。

小田家住湘潭湘乡市白田镇。5年前父母离婚后,协议约定她由父亲抚养,母亲承担相应抚养费。但此后因身体原因,小田一直由母亲带着共同生活。

5年时间过去了,小田已年满十岁,与母亲长期朝夕相伴的生活,让她与母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而父亲已另行组建家庭并育有一女。尽管父亲希望接她一起生活,小田却希望继续留在母亲身边。

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孩子年龄过小,父女对簿公堂伤害双方感情,开庭前审判员将小田安排在另外一间办公室安抚她的情绪,让她说出内心的真实感受,并做了一份谈话笔录给她父亲看。

考虑到双方家人都是基于对孩子的不舍,庭审后法庭组织两家调解,最终父亲同意小田以后随母亲一起生活,自己逢节假日去探望,并按月支付抚养费。

签完调解协议后,父女紧紧抱在一起,小田懂事地表示,“以后努力读书,长大好好孝顺父亲。”在场人员无不为之动容。(记者李涛)

(原标题:温情父女让公堂充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