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新闻网1月7日讯 1月6日,吉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用事业局,针对生活垃圾违规处置的现象,在城区主次干道和风景区开展专项治理,对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对单位将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在乾州建新路,执法队员们为每一个门店都发放了《关于加强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管理的通知》,并且对商户店主进行登记。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用事业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城区临街门店、单位、居民住户开展为期3天的摸底排查和上门宣传。随后由市城管执法局安排专职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机动巡查和处罚,并由市公用事业局配备配齐生活垃圾处置专用器具及加大垃圾清运服务力度,改善城区卫生环境。
吉首市城管局镇溪大队向宇介绍: 这次行动主要是通知各临街门店、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门前整洁,生活垃圾袋收纳规范,不能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如遇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责令停止并限期改正,对单位将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为更好地收集、清扫、运输生活垃圾,执法人员表示,对缺少垃圾收集容器的门店将给予补齐,希望大家共同参与,一起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品味。((通讯员 张文波 何世骏))
(原文标题: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个人或最高被罚两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