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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朋友帮“顶包” 不料双双被行拘
2015-01-08 11:03:18
  
红网

永州日报1月8日报道 2014年12月27日,江永县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唐某,与为朋友“顶包”的廖某都依法受到了处罚。

2014年12月26日20时29分,在江永县永华国际路段一辆皮卡车撞了一辆小轿车后逃逸。交警大队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肇事皮卡车已往潇浦镇政府方向逃逸。民警连夜调取此路段电子卡口监控视频,发现一辆后面未悬挂号牌、车厢尾部喷涂的放大号牌为粤BZ11**的皮卡车有重大嫌疑。

27日上午8时30分,122值班民警王海带领民警前往城北农贸市场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在经过老车站红绿灯路口时,意外发现粤BZ11**号皮卡车在等红灯,民警立即示意皮卡车靠边停车。经查,这辆皮卡车就是肇事逃逸车,民警立即将皮卡车和驾驶人唐某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调查中,唐某并不承认是当天交通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并称车辆为工业园区生物能源公司的公用车。民警及时与生物能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上午9时30分,生物能源公司员工廖某到交警大队投案。而在对廖某询问过程中发现,廖某所陈述与调阅视频不符,通过做其思想工作,廖某终于承认是同事唐某要求他来交警大队“顶包”。

据唐某交代,由于自己没有小车驾驶证,当日与小轿车发生刮撞时,害怕被交警处罚,就逃离了事故现场,事后他心想事故现场没有人看见,便要求有小车驾驶证的廖某来“顶包”。

目前,江永交警大队依法对无证驾驶的交通肇事者唐某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3000元,对提供伪证、妨碍执法办案的廖某行政拘留10天。(通讯员 杨剑斌 刘伟胜)

(原文标题:肇事逃逸帮人“顶包”双双被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