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闻网1月8日报道 (通讯员陈丹桔周彦增)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2005年-2014年,郴州市国税局10年累计入库车辆购置税26.87亿元。其中,2014年征收车辆购置税达4.74亿元。
2001年1月1日起,国务院取消车辆购置附加费,开征车辆购置税。2005年1月1日,车辆购置税由交通部门划转至国税部门征管。
“10年前花大半天要跑几趟才能完成的缴税,现在只需要短短3分钟。”卖了旧车添置了新车的王先生在车购税分局办理缴税业务时感慨地说。原来,2005年缴纳车购税要先经过资料复印、实地验车、银行缴费和国税出证四大环节,纳税人要往返复印中心、国税、银行等多部门才能办完缴税手续,即使一切顺利,都需要花上大半天。而现在,纳税人只需到国税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便可通过银联POS机轻松缴税,一笔业务平均花费不到3分钟时间。
与此同时,全市车辆购置税征收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国家对1.6升排量以下的小轿车实行车购税减按5%税率征收,2010年减按7.5%税率征收政策。全市各征收单位不折不扣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两年全市共办理1.6升排量以下的小轿车业务23740台,减免车辆购置税5412.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