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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双牌:瑶族乡连续11年水上交通“零”事故
2015-01-12 14:08:41
  
红网

永州新闻网1月12日报道 曾被《人民日报》等多家中央、省级媒体报道的“夜不收摊的瑶乡闹市”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上梧江瑶族乡,党委政府层层明确职责,多管齐下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保障船舶、渡口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水域污染,实现了连续11年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在去年11月12日瑶族乡30周年大庆中受到了湖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乡政府严管。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本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村民委员会、渡口管理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行政村、学校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渡口、船舶、船员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常对乡船舶和渡口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制止超载和非法营运,消除隐患;对辖区水上安全隐患及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督查督办,整改到位;协助海事部门、航管部门对本乡船舶和船员办证办照,组织船员参加培训。

安监站尽职。组织对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对象进行培训学习;负责本乡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落实行政村、学校和船主及渡口、船舶、船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负责本乡船舶转让、买卖、报废、灭失、销户以及渡口设置、撤销的登记和申报管理;加强本乡船舶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重大节假日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群众性活动,特别是学生渡运,要进行跟踪管理,制止船舶违章、超载;督促本乡运输船舶、船员办证办照,组织船员参加海事机构举办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负责非运输船舶监督管理,制止其参与客、渡运和经营性货物运输;建立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台账,完善安全内务管理,隐患整改件件落实。

学校抓教育。各级学校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将防溺水及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分解到到班、到具体的责任人。各校与班主任签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书,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逐级明确监管责任,实现工作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建立学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经常对学生进行乘船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临危自救、互救能力。

村委强基础。村民委员会设立安全专干,建立管理台账,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教育村民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制定村民公约,规范使用船舶行为,负责对非运输船舶普查登记、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本村不违章私设渡口;检查督促本村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证照、保险手续,制止无牌证或证件不齐的船舶和船员从事营运性运输;与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签订船舶安全责任书,实行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节假日等组织有关人员到渡口、码头维护渡运秩序,教育群众和渡工遵守渡口守则和渡运安全管理规定,制止渡船超载渡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认真完成乡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渡口管常态。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是水上交通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乡政府加强对其船舶、船员的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职责。营业性运输船舶不得违章超载、冒险运输;不得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载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参加船舶、旅客和货物保险;禁止船员无证驾船或酒后驾船。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海事考试合格后,发给渡工“船员职务适任证书”。严禁无证摆渡,严禁老、弱(幼)、病、残者摆渡,严禁酒后等危险摆渡。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发现渡船渗水或损坏应及时修理。(通讯员 周宏春 盘瑶丽 崔晓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