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月13日报道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上世纪60年代“枫桥经验”最显著的一个特点。50年后的今天,邵阳市新邵县以浙江的“枫桥”为典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2009-2014年,该县连续6年获评邵阳市唯一“省级平安县”,开启了新时期“枫桥经验”新模式。
邵阳市新邵县以平安创建为平台,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奖代补、以案定补”矛盾纠纷化解新体系,全面实现社会矛盾化解网络化;精心排查调解,实行矛盾纠纷(村、镇、县)三级排查制、排查调处月报制、调处案件会议点评制、疑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制、重大纠纷挂牌督办制、调处案件回访制、以奖代补和以案定补制“七项”机制,整体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治理;重点化解积案,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采取领导包案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化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揪心闹心事宜;舍得经费投入,县财政从2014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村级矛盾化解的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强力保障全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长效运转。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和奖补机制的强力运作,该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形成了新常态,得到了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各类矛盾纠纷都能及时排查发现、及时调处稳控、人民安居乐业。2014年1-11月,新邵县共立案调处矛盾纠纷5681件,调处成功5660件,成功率为99.63%。其中村(社区)调处4815件,占84.70%,乡镇调处697件,占12.27%,企事业调委会调处28件,占0.49%,行业专业调委会调处115件,占2.02%,县矛调中心调处26件占0.46%。该县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真正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再现了新时期“枫桥”式的新版本 。(通讯员 隆清泉 李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