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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管教造虚假立功材料 致4名犯人被轻判
2015-01-14 11:56:26
  
红网

潇湘晨报1月14日报道 湘潭市看守所管教股股长王祖锡,为他人制作虚假立功材料,导致4名犯人被轻判。法院一审时,王祖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后,湘潭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王祖锡不适用缓刑。近日,法院采纳了检方意见,再审时,判处王祖锡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审判决后,湘潭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审王祖锡犯罪情节严重,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且其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帮助他人逃避司法打击,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严重损害,在对其量刑时应从重考虑,故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指令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雨湖区人民法院经再审后,撤销此前判决,判决:王祖锡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