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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居藏花炮似“火药库” 库存可炸翻邻居屋
2015-01-14 22:30:06
  
红网

长沙县高桥镇安监执法人员正在销毁非法经营户存储的花炮。 图/高桥安监站

红网长沙县站1月14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开始走俏,不少商家都提前备好货打算过年再好好赚一笔。但不容忽视的是,店家若不注意安全或是根本没有资质就存售烟花爆竹,那么一旦发生意外,不但不能赚一笔,还得负上刑事责任。近日,长沙县安监局调度各个镇街安监站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不出意外。

“这么多花炮,万一炸了,这离得近的几户,房子全部都得被掀翻。”近日,在长沙县高桥镇某农户家里,高桥镇安监执法人员发现一个由民居改造的小型仓库,里面存储着或大或小的花炮95件,而且仓库内没有消防器材,也没有禁火安全提醒标识,属于重大隐患。

“这个仓库离前后左右的邻居家里也就3、4米距离,一旦有小孩子丢个火柴、花炮进去的话,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会掀翻附近20米以内的房屋。”安监执法人员找来该批货物负责人胡先生,发现其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资质,属于非法经营。

当天下午,这95件花炮在金井河边被燃烧销毁。“现在还算好的,到了年前那几天,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就更多了。”县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前段时间摸底以及整改的情况来看,高桥镇将取缔25家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户、江背镇有10户、干杉镇有8户、福临有户,双江镇有26户,其他镇街情况仍在统计中。“上周我们已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本周内将对未整改的非法经营户采取收缴措施。”

安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各位消费者,尤其是小朋友,在燃放烟花时,要用香火点燃引线,切勿直接用打火机进行燃放,同时要远离地下燃气管道和污水井口,千万不能把炮竹往下水井扔,避免引发次生灾害事故;在发现爆竹未响时,不要急于上前观察,待过一段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上前查看。小朋友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一定要有大人陪同,切勿独自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