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日报1月16日报道 1月15日,湘潭市委副书记李江南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的形式,对韶山市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当天,韶山市市委和纪委、监察局分别作了相关情况汇报。韶山市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各项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坚持“一把手”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出实招、动真格,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去年以来,该市共对23家单位进行了问责处理,各级各部门问责103人次,免职11人。
李江南表示,韶山市“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取得了新成绩。李江南要求,韶山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会议精神,管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并将思想认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坚持正风肃纪常抓不懈,巩固新常态下的作风建设成果;继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适应反腐倡廉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