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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益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7件
2015-01-20 17:01:34
  
红网

益阳日报讯 2014年,益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37件,涉及县处级干部32人,乡科级干部162人;结案810件,给予820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60人,开除公职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1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益阳市纪委新闻发言人陈训根就去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媒体记者介绍了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机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我市得分位居前列。

抓好责任落实,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我市重新修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分工意见,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完成时限,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18名党组织负责人和16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追责处理。

加大办案力度,保持严惩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查办案件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7件,其中市纪委立案58件,涉及县处级干部32人,乡科级干部162人;结案810件,给予820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60人,开除公职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案件14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8人;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24件,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9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案件162件,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人,农村党员干部83人;查办农村村支两委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83件。

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盯住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采取重点查、随机查、暗访查等形式,深入各地机关、政务服务大厅和娱乐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全市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341起,处理党员干部388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免职处理24人。

着力治标的同时加强治本和预防,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组织开展专题宣讲、“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13名县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心提醒教育,组织信访监督29次,对26名县处级干部发放了信访监督通知书。(记者 蔡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