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政府网讯 1月19日,南县工商局联合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对城区的兴盛菜市场、宝林巷市场和南雁巷集贸市场进行清查,现场查获野生动物333只。
在市场清查中,执法人员发现2家经营户涉嫌销售野生动物。经检查,有类似麂类动物3只,猪獾类动物1只,隼类动物3只,野鸟316只,野鸭8只,野兔1只,野鸡1只,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查扣。同时,执法部门与市场开办者签订了野生动物保护责任状,经营户现场签订了不销售野生动物承诺书。
南县政府网讯 1月19日,南县工商局联合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对城区的兴盛菜市场、宝林巷市场和南雁巷集贸市场进行清查,现场查获野生动物333只。
在市场清查中,执法人员发现2家经营户涉嫌销售野生动物。经检查,有类似麂类动物3只,猪獾类动物1只,隼类动物3只,野鸟316只,野鸭8只,野兔1只,野鸡1只,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查扣。同时,执法部门与市场开办者签订了野生动物保护责任状,经营户现场签订了不销售野生动物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