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缴回的黑颈龟.图/严初
中新网1月21日电 21日,广东惠州市博罗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近日,该局刑侦大队、杨侨派出所联合惠州市公安局侦破了一宗入室抢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回被抢黑颈龟3只,价值150万元人民币。
据通报,2014年12月10日6时许,惠州市博罗县杨侨派出所接事主吴某华报案,称其家刚发生被人入室抢走3只黑颈龟,损失严重。
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 赶往现场处置。事主吴某华的住宅由一栋两层的小楼和楼前的小院组成,案发时,吴某华由内往外打开门正准备送外孙上学,忽然被潜伏在门边的4名手持匕首、喷雾剂的蒙面男子推进屋内,并将其及其妻子、外孙控制,随后蒙面人将其在一楼养龟池中3只广东草龟(又称黑颈龟,价值共150万元)抢走。
案件发生 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相关工作。
据事主吴某华反映,知晓其养有贵重龟一事的人不多,此前一名河源人曾两次到他家商谈购买其龟没有成交,且此人知道吴某华家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专案组民警通过调看案发地点附近的视频监控录像,锁定了一辆疑似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接应的车辆,立即围绕此嫌疑车辆进行调查。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 的侦查,初步掌握了嫌疑人的行踪,决定实施收网行动。
1月14日,专案组分别在东莞市常平镇、河源市紫金县古竹镇、东莞市清溪镇将犯罪嫌疑人向某民(男,19岁,湖南省吉首市人)、刘某忠 (男,49岁,河源市紫金县人)和姚某龙(男,22岁,甘肃省庆阳市人)抓获归案,并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忠处缴获被抢黑颈龟两只(一雄一雌,雌性重约3.5 斤,雄性1.8斤)。1月16日,专案组将一只被卖到惠州市惠城区的黑颈龟缴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忠对以20万元雇人到吴某华家抢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向某民、姚某龙对参与入室抢劫吴某华家中所养草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严初 张志新 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