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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退房却已被他人入住 电脑手提包不翼而飞
2015-01-22 10:56:53
  
邓瑶

红网新田1月22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彭超)1月21日,在湖南新田县公安局看守所内,被刑事拘留的廖某面对提讯教育的民警,对自己因一时贪念见财行窃的行为后悔莫及。

1月17日下午3时,廖某与其外地的朋友梁某来到新田县城某酒店开房休息,酒店服务员因工作失误将尚未退房的一个房间开出给廖某及梁某,两人到房间后,发现房间内的电脑桌旁摆放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及一个黄色手提包,廖某翻看手提包时,发现内有一个棕色钱包,钱包内有现金一千余元,面对现金和电脑,廖某起了贪念,便着手行窃欲将财物据为己有,廖某将电脑等物品装入手提包内,通过电话联系,将手提包从房内窗户扔下让人带走。在廖某实施盗窃过程中,与其同住的梁某不但不予制止劝阻,反而积极配合。盗窃得手后,廖某、梁某两人神色慌张地退房从酒店离开。

当日21时许,住在该房间的旅客回房后发现财物被盗,立即向新田县公安局110报案,并反映被盗电脑中有重要资料。该案引起了新田县打击违法犯罪百日大会战指挥部的高度重视,新田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周平要求刑侦大队、城西派出所全力以赴,限期破案。新田县公安局侦技人员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等工作。及时锁定了廖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布控和蹲点守候,在次日凌晨1时,将廖某和梁某抓获,并成功将被盗窃财物追回发还失主,失主对新田警方在报案4小时内快速破案及时追回被盗物品的行为给予高度赞赏,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新田警察“很给力”。而因一时贪念行窃的廖某和同伙梁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