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网1月8日报道 1月5日,邵阳洞口县公安局依法对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车辆的货运司机王某实施治安拘留。
2014年12月24日,王某驾驶湘e606**的货运车辆在s221线大水段,被洞口县治超办执法人员检查,经检测,王某货运车辆总重为67吨,根据《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货运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车辆扣押通知单,要求其将车辆停放在治超办指定的大水卸货场,对货物进行卸载后接受处理,王某拒不配合处理,于12月25日早上,私自将货运车辆转移。随即,洞口县治超办执法人员向邵阳市治超办报告并联合县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邵阳市治超办高度重视,通知全市各县(区)治超办密切注意此辆车辆动向,要求一经发现立即扣留,经过县公安局民警侦查,司机王某在隆回、转移车辆在武冈,现已被公安机关带回接受处理。
洞口县前期多措并举宣传治超工作政策与进展,全县上下形成了良好治超氛围,下一阶段将严厉处罚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对于个别有态度恶劣、堵塞交通、暴力抗法等行为的货运车主,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作者:杨健君 曾志华 )
(原标题:洞口:王某转移行政执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