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政府门户网讯 1月8日,从益阳市环保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益阳市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禁燃区内一切燃用高污染燃料的新、扩、改建项目均被禁止,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须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予以拆除或改造。
根据《益阳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北至白马山路,南至绕城高速,西至资江、志溪河、绕城高速,东至长常高速的区域划定为禁燃区,禁燃燃料种类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油页岩、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除报道开头提到的规定外,《方案》还规定,高污染燃料销售单位应按照要求逐步取消禁燃区内的销售网点,同时,对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方案》的实行,有利于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改善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为益阳的良好环境又加上一层“保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