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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良任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5-01-20 10:37:28
  
红网

永州新闻网1月20日讯 1月19日,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如下决定:

决定任命:

刘新良为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罗重海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

蒋建湘的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郑山明的永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曹云红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寿生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国明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宝元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邓存忠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