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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街头现耍猴表演 残忍又违法
2015-01-12 09:20:45
  
红网

湘潭日报1月12日报道 1月11日,在湘潭雨湖区韶山东路,一场耍猴表演吸引了众多居民围观。为了让小猴做出各种动作,耍猴人时而大声恐吓,时而挥舞手中的鞭子抽打,4只小猴不时发出惨叫声。

“这样对待动物实在太残忍!”一名围观的市民说,猴子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它们应该属于大自然,而不是喧嚣的城市,更不能成为某些人鞭下的赚钱工具。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猴子属国家保护动物,未经林业部门许可,不能驯养,凡利用野生动物进行盈利性活动的,都属违法行为。而即使经过驯养,也不能虐待动物。一旦发现驯养者有虐待动物的行为,将取消其驯养资格,而当街耍猴,更是不允许。(记者 方阳)